宝山区支持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支持对象 主要支持注册及税务纳征关系在宝山区内,并从事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精准医疗、生命健康、化妆品等相关行业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企业及机构 支持政策 一、创新成果产业化 序号 扶持项目 扶持金额 1 成长性高、效益好、带动性强、潜力大的企业,按照企业迁入(设立)后两年研发费用最高 10%的比例给予补贴 300万 2 对申报上海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生物医药领域重大项目(产业发展类)的,按项目实际获批市级财政经费的 10%给予配套支持 200万 3 对区内申报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资格的企业(在本区无生产基地),按照申报品种较上一年度新增销售收入最高 1%的比例给予奖励 300万 4 对区内获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医疗器械注册人授权委托生产的企业,按照该品种较上一年度产值新增额最高 0.5%的比例给予奖励 200万 5 新建生产线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或获得药品生产许可 100万 6 对获得Ⅱ、Ⅲ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的 分别为10万,30万 7 保障重大生物医药产业项目用地供应 8 降低生物医药研发、生产企业用地成本 9 建立健全生物医药企业帮办机制,在注册审批等环节提供全方位支持与服务 二、支持开展技术创新 序号 扶持项目 扶持金额 1 支持研制创新药,对取得临床批件的企业 100万 对完成 I、Ⅱ、Ⅲ期临床试验的企业 分别为50万,100万,150万 2 支持研制改良型新药、仿制药、改良型生物制品及生物类似药等,对取得药品注册批件的企业 300万 对于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企业 200万 3 对取得Ⅱ、Ⅲ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企业 50万,200万 4 鼓励企业独立或联合高校、医院、科研院所开展技术研发攻关按照项目研发投入最高 30%的比例给予支持 200万 5 对作为牵头单位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重大科技项目的,按照项目实际获批中央财政经费的10%给予配套支持 300万 对作为牵头单位承担上海市重大科技项目的,按照项目实际获批市级财政经费的 10%给予配套支持 200万 6 支持生物医药产业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相融合,按照项目研发投入最高 30%的比例给予支持 200万 三、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序号 扶持项目 扶持金额 1 鼓励本区重点医院、医药批发零售机构对区内新上市2年内的创新药品及医疗器械首购,按照采购额最高 10%的比例给予奖励 100万 2 对首购产品生产企业,按照其所投保险费最高 80%的比例给予支持 50万 3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 2000 万元、1 亿元、5 亿元、10 亿元的药品、器械及化妆品生产企业 分别为:20万,50万,100万,200万 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 2000 万元、5000 万元、1 亿元的精准医疗等服务类企业 分别为:20万,50万,100万 4 鼓励企业参加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对中选药品,按照当年度集中采购货款最高 5%的比例给予奖励 100万 5 对首次获得机构投资者股权投资的,按照实际投资额最高 5%的比例给予资助 50万 对后续获得的投资机构股权投资,按照每次实际投资额最高 2%的比例给予资助 100万 6 支持为完善产业布局进行的境内外并购活动,对并购方企业在并购重组中发生的法律、财务、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费,按照实际支出最高 20%的比例给予资助 100万 7 "吸收生物医药领域国内外专家、学者资源,建立生物医药专家库,向区内企业提供 GMP 第三方自查和技术咨询培训等 专业服务,探索对企业经营合规开展非执法性指导" 8 "搭建金融服务平台,吸引各类金融机构、社会资本助力区内生物医药企业发展,优先推荐我区生物医药企业对接上海市 生物医药产业基金、上海市双创母基金、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发起设立宝山区生物医药与生命健康产业基金,助力创新企业发 展。" 四、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 序号 扶持项目 扶持金额 1 对聘用诺贝尔奖等国际知名奖项获得者(或提名者)、发达国家院士、中国两院院士、经认定的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重大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国外重大科学基础设施技术负责人、世界 100 强国外公司的首席技术官等高级专家的企业 100万 2 对聘用经认定的国家级海外杰出青年人才、国家青年拔尖人才等的企业 30万 对聘用经认定的上海市海外高层次人才、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等的企业 20万 3 "《宝山区新引进优秀人才安居资助办法》、《宝山区企业骨干人才专项激励办法》、《宝山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奖励政 策》等政策对生物医药领域的各类人才和技术工人予以优先支持;区内公租房项目适当向生物医药领域企业进行倾斜;向生物医药领域优秀人才颁发樱花服务卡,向高层次人才提供户籍办理“绿色通道”;对需特殊支持的事项,采取“一事一策”。" 4 "支持对区域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贡献突出的优秀人才申报国家和上海市各类人才荣誉;支持外籍人才申报 “白玉兰荣誉奖”,并推荐获得“宝山区科技精英”称号。" 五、支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序号 扶持项目 扶持金额 1 对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EA)等国际药品生产规范(cGMP)认证的企业 200万 对获得 ISO 15189、美国病理学家协会(CAP)、美国临床实验室改进法案修正案(CLIA)认证的第三方医学实验室 50万 2 对自主研发的药品,获得美国 FDA 或欧盟质量指导委员会(EDQM)药品注册许可证的企业 每个产品200万 对自主研发的Ⅱ、Ⅲ类医疗器械产品,获得美国 FDA 注册许可证或欧洲合格认证(CE)的 每个产品30万 3 对在相关领域形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 分别为:100万,50万 4 鼓励在宝山举办有较大影响力的专业化、国际化高端论坛、学术会议等活动,经区委、区政府批准,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最高 50%的比例给予支持 50万 5 支持企业参加国际知名会展,经认定,按照实际发生的注册费、展位费、宣传推广费最高 50%的比例给予资助 50万 六、引导产业资源集聚 序号 扶持项目 扶持金额 1 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经市主管部门认定的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和专业服务平台,按照项目总投资额最高 30%的比例 200万 2 对首次通过药物临床前安全性评价机构(GLP)、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GCP)资质认证的 100万 3 支持本区 GLP、GCP、CRO(合同研发组织)、CRAO(合同注册组织)、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为区内外企业提供服务,按照年度实现服务金额最高 5%的比例给予奖励 200万 4 优化医疗服务资源配置,鼓励发展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等独立的第三方医疗机构 5 鼓励在我区设立科研院所、研发机构、标准化技术组织、检验检测机构、地区总部、销售总部等,根据对产业带动作用和区域经济贡献,对创始人、董事、高管和引进机构及个人给予一定额度奖励 七、支持绿色发展 序号 扶持项目 扶持金额 1 支持完善环评手续,对微小型、孵化类生物医药研发项目,在获得环评批文并完成验收备案后,按照环评服务费用的50%给予支持 2万 2 鼓励规范化收集、分类、暂存及处置危险废弃物,对生物医药研发生产中小企业,按照危废处置费用的 50%给予支持 每年最高5万,支持三年 3 鼓励配强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对专业园区实施的危险废弃物收集建设项目,获得经营许可后,按照项目投资额最高50%的比例给予支持 150万 对企业实施的危险废弃物自行利用、处置建设项目,经验收通过后,按照项目投资额最高30%的比例给予支持 100万